市直管、海陵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变更流程如下:
一、施工企业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模块中填写并打印带二维码的变更申请表,至主管部门提交签字、盖章的申请表(4份)和其他变更材料。根据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应提供的其他变更材料包括: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说明(变更前关键岗位人员离职需提供解除合同证明);变更后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二、施工项目部变更前关键岗位人员应在泰州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正常考勤。施工企业在该关键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自变更受理之日起,施工企业申请变更后的关键岗位人员应在泰州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连续有效考勤五个工作日以上,主管部门系统核查通过后,通知满足条件的施工企业领取盖章确认的变更申请表。主管部门将对人员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若发现施工项目部变更前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或变更后的人员不正常在岗履职,主管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施工企业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模块中上传经主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相关变更材料等,并提交。
四、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