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泰州市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法人代表,现授权我单位( )同志为我公司唯一驻泰州市负责人,其受我委托,负责处理我公司在泰州市辖区内所有工程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时间期限从本委托书签发日至公司取消委托或新的授权委托开始时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公司法人代表及驻泰州市负责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对按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理由讨要工程款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在中标或签订直接发包合同后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按要求配备现场项目部人员并到位在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和限制市场准入的处理。
法人代表(印章): 驻泰州市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