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3 17:39 阅读次数:8299
泰建工〔2015〕70号
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维护我市预拌混凝土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泰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