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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部分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1 16:00  阅读次数:632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部分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格的通知
苏建建管〔2015〕11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部分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没有严格履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建筑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安全标准规程执行不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事故频发。2014年10月至12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8家建筑业企业在我省发生安全事故7起、死亡12人、受伤4人。特别是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生了较大安全事故,共死亡7人、受伤3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促进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2010〕7号)的有关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暂停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8家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进苏备案资格。
      2014年全年,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共发生安全事故24起,死亡30人,同比2013年事故起数增加18起,死亡人数增加24人,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高发态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对在建工地特别是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检查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相关企业应于十日内,将本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交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9日
抄送:北京、上海、福建、四川、贵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暂停备案资格的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名单
暂停备案资格的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名单
 
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2.上海擎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
4.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6.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8.上海划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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