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泰建安监〔2013〕2号
关于2012年度泰州市脚手架劳务分包企业考核结果的通报
市区各施工单位、脚手架劳务分包企业: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队伍管理,加强脚手架工程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及文明施工水平,根据泰建安监【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脚手架企业备案登记及施工安全监管通知》的要求,2012年第四季度,泰州市安监站对泰州市区在建项目脚手架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72项,脚手架劳务分包企业共14家,从检查结果来看,脚手架劳务分包企业市场行为基本规范,企业资质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基本符合要求。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及相关规定,作如下通报:
(一)、1、泰州中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星威园三期31#、商铺工程),脚手架未按相关要求除锈、涂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常州其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华鑫物流工程),脚手架未按相关要求除锈、涂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1、泰州市海陵区运程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出借劳务资质,泰州公安消防支队水上消防站工程现场脚手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予以暂停业务三个月的处理;
2、泰州市恒福建设有限公司(万泰国际花园二期工程),现场脚手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脚手架未按相关要求除锈、涂装,予以暂停业务三个月的处理;
3、安庆中达架业有限公司,备案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取消其备案资格,泰州市内不得承接脚手架业务。
从2013年1月18日开始执行。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