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一季度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16日—25日为信用综合评价信用信息集中采集期。期间,企业可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模块申报获奖、业绩等信用信息。12月25日17:00,市一体化平台将关闭信用信息申报端口,我局将进行集中审核,12月30日,企业可登录市一体化平台查看信用信息审核结果。企业逾期申报的信用信息,将转入下个评价周期。
三、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泰州市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及时维护信用档案安全许可证、各类人员等信息。未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失效或过期的企业,不参与本期泰州市建筑业信用综合评价。另外,企业应按要求申报各类信用信息,确保信用信息申报质量,对于审核被退回的信用信息,企业可在12月30日—31日在市一体化平台进行补正,但只有一次补正机会。
1.基本信用计分申报。企业需按要求上传设立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维保能力相关佐证资料,经我局审核认定后得分,未申请不得分。其中,设立基层党组织应上传党组织批复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应上传我局认定正式文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维保能力应上传维保技术方案(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专业团队、机械设备等证明材料)。
2.业绩信息申报。对于企业承建的江苏省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除南京市、淮安市外,其他地市项目直接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获取,南京市、淮安市及江苏省外工程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入库,且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企业应自行申报。
3.获奖信息申报。企业应按企业获奖和项目获奖,在市一体化平台分类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准确获奖依据文件、文号及网址等基本信息,上传获奖文件或批复等相关证明附件,并标出获奖信息。省外项目获奖,获奖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入库,且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除文件列举的奖项外,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机构颁发的奖项不作为加分依据;园区、乡镇、街道表扬不在奖励计分认定范围。
四、咨询电话
1.市一体化平台操作及技术支持电话
南京群耀软件系统有限公司:025-83752688、025-83752683。
2.信用评价政策咨询电话
泰州市住建局:0523-86882690、0523-86397766;
靖江市住建局:0523-84891028;
泰兴市住建局:0523-87654197;
兴化市住建局:0523-83186862;
海陵区住建局:0523-86689697;
姜堰区住建局:0523-88215366;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0523-86969378。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