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泰州市建筑业企业和建筑装修装饰企业首次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系统自动测算,已初步得出2024年泰州市建筑业企业和建筑装修装饰企业首次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各有关企业对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确认时间
本次建筑业企业和建筑装修装饰企业首次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各企业可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22.146.121:9208/),查看、核实确认本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详情。公示期满后,招投标可使用企业信用分,信用分使用规则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二、异议申诉要求
公示期内,企业对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书面向相关住建主管部门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申请。其中,企业对实名制管理动态核查计分和电子合同签订及分包单位管理计分有异议的,应书面向项目属地住建局提出,由项目属地住建局查证;对于其他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我市范围内企业应书面向注册地住建局提出,由企业注册地住建局审查、确认,市外企业应直接向泰州市住建局提交相关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寄送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8009室(泰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各市(区)住建局应于10月18日前,对企业提交的申诉材料进行核实,并汇总核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盖章确认后报市住建局,经市住建局审定后,形成最终2024年泰州市建筑业企业和建筑装修装饰企业首次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三、申诉联系电话
泰州市住建局:0523-86882690、0523-86397766;
靖江市住建局:0523-84891028;
泰兴市住建局:0523-87654197;
兴化市住建局:0523-83186862;
海陵区住建局:0523-86689697;
姜堰区住建局:0523-88215366;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0523-89690171(实名制);0523-86969378(其他)。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