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企业首次信用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已完成升级改造,企业获奖信息、业绩等信用信息申报端口已开放。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8日为信用信息采集期,10月8日17:00,市一体化平台将关闭信用信息申报端口。此后企业申报的信用信息,将转入下个评价周期。
三、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市一体化平台(http://58.222.146.121:9208/),在“企业用户”选项卡下方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企业可通过手机号、验证码登录,申报信用信息。对企业申报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等历史数据,市一体化平台将自动关联,企业应及时查漏补缺。已有账号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市一体化平台。
四、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需在市一体化平台选择对应的信用评价资质类别,分别在建筑业企业或装修装饰企业信用评价模块申报信用信息。在本次信用综合评价时段内,企业不需要申请初始信用分。
1.基本信用计分申报。企业需按要求上传设立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维保能力相关佐证资料,经我局审核认定后得分,未申请不得分。其中,设立基层党组织应上传党组织批复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应上传我局认定正式文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维保能力应上传维保技术方案(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专业团队、机械设备等证明材料)。
2.业绩信息申报。①对于企业承建的江苏省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项目,除南京市、淮安市外,其他地市项目直接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获取,南京市、淮安市及江苏省外工程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入库,且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由企业自行申报;②对于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企业需在市一体化平台自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江苏省内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专业分包项目需先选择对应的总承包项目,再填报专业分包项目信息。申报的泰州市外专业分包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入库,且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
3.获奖信息申报。企业应按企业获奖和项目获奖,在市一体化平台分类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准确获奖依据文件、网址等基本信息,上传获奖文件或批复等相关证明附件,并标出获奖信息。泰州市外项目获奖,获奖项目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入库,且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除文件列举的奖项外,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机构颁发的奖项不作为加分依据;园区、乡镇、街道表扬不在奖励计分认定范围。
4.装修装饰企业首次信用评价综合大检查计分。拥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装修装饰企业,首次综合大检查得分按2024年上半年该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综合大检查实际得分计入。其他装修装饰企业,在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有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的,首次综合大检查得分按2024年上半年所有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综合大检查得分的平均分计入;如无,则按照2024年上半年所有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综合大检查得分平均分的0.8系数折算计入。
五、咨询电话
1.市一体化平台操作及技术支持电话
南京群耀软件系统有限公司:025-83752688、025-83752683。
2.信用评价政策咨询电话
泰州市住建局:0523-86882690、0523-86397766;
靖江市住建局:0523-84891028;
泰兴市住建局:0523-87654197;
兴化市住建局:0523-83186862;
海陵区住建局:0523-86689697;
姜堰区住建局:0523-88215366;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0523-86969378。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