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4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00:00 阅读次数:1
各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四版)》(泰建发〔2020〕115号)和《关于实施<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四版)>的补充通知》(泰建发〔2020〕316号)文件要求,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依据建筑业企业基本分、业绩分、奖励分、综合大检查计分、重大事项和日常检查扣减计分等信息数据,计算出2023年3-4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并于2023年5月6日—5月9日公示。
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